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段苏航)“检察官,我有一个年仅五岁的儿子无人照看,您可以帮帮我吗?”
提审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请求,引起了桂阳县检察院检察干警的高度重视。原来,陈某与丈夫现均被羁押,他们5岁的儿子小星(化名)之前委托一位朋友临时照看着,最近这位朋友已无能力再继续照看小星,这让陈某内心十分担忧。
听了陈某的陈述,同样作为父母的检察干警也揪心了起来,孩子还那么小,正是需要父母关爱和陪护的时候,现在却连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都没有,让人很是心疼。
“你放心,你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,孩子不能没人管,我们一定会想办法照看好你的孩子!”
该院干警坚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,全面调查了小星的亲属关系,为他找到了唯一有抚养能力且最适合的监护人——小星在重庆的舅舅。在经过小星母亲陈某的确认下,获得了其书面的监护委托书。最初,小星的舅舅顾虑重重,照顾小星的意愿并不强烈。基于这种情况,干警又多次联系其舅舅,对他进行思想劝导,让其感受到监护职责的重要性。最终,小星舅舅表达了愿意照看小星的意愿,但因路途遥远,无法立即赶到小星的现居住地(郴州市)。
小星的照看人找到了,但是在等待小星舅舅到达的这几天,小星该交给谁来照看呢?面对这一问题,我院干警马上联系了相关的福利机构,经过多方打听后,得知郴州市救助管理站可以临时照看小星。
5月8日,该院干警接上小星来到救助管理站将其安置好,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嘱托。
5月11日,小星的舅舅和舅妈从重庆赶到了郴州,该院干警同他们一起将小星从救助管理站接出来,将监护委托书一并交给了他们。今后,该院干警将会持续关注小星的情况,直到小星母亲的案件办结完毕。
“检察官,真是太感谢你们了,现在小星有人照看了,我也就安心了。我一定好好表现,争取早日出去,让小星的母爱不再缺失。”
责编:刘建军
来源:法制周报